1、入院预约登记
您在门诊就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看诊医生会为您开具入院证,您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1.1手机自助预约:下载“华医通”手机APP,绑定就诊卡,点击“入院服务”,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补充录入。
第一步:下载安装APP(下载安装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官方APP华医通,具有预约挂号、缴费等功能)
下载安装之后登陆,绑定患者本人的华西医院实名制就诊卡
第二步:入院申请(绑定患者的就诊卡之后,在APP里点击“入院服务”,预约成功后系统会在APP中向您推送信息并发送短信)
1.2自助机预约:患者持就诊卡与入院证到入院服务中心(门诊外庭花园)接待大厅“自助服务区”办理(有工作人员指导),预约成功后,系统会为您自动打印《预约告知单》(告知预计需要等待的时间),您也可以通过在大厅内的显示屏查看“预计候床时间”或者咨询现场的工作人员。
1.3人工窗口预约:患者持就诊卡与入院证到入院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填写入院信息表(按所列项目填写完全,。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信息,若有错误,及时修改),然后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向您发放《预约入院须知》并打印《预约告知单》(告知预计需要等待的时间)。您也可以通过在大厅内的显示屏查看“预计候床时间” 或者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
1.4其他特殊情况:(1)双向转诊患者:持就诊卡和入院证及双向转诊相关文书到门诊一楼A3区“双向转诊办公室”办理。
(2)到上锦分院患者:持就诊卡和入院证到入院服务中心接待大厅7号窗口“上锦分院”办理。
(3)到温江分院患者:持就诊卡和入院证到入院服务中心接待大厅8号窗口“温江分院”办理。
(4)打印术前医嘱:需要打印外科择期手术医嘱的患者,持就诊卡和入院证到入院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5)其他情形:门诊坐诊医生亲自提出指导意见的,按照医生的指导意见办理。
特别提示:
(1)推荐使用华医通APP手机自助预约,后续的查询、通知入院及办理均更加便捷!
(2)等候期间,如果病情出现变化,请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就地急诊或及时到医院就诊。
(3)我院入院排程始终坚持危急重症优先的原则,如果您在办理入院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例如有偿服务、承诺快速入院等),请注意保存证据,并可立即向医院举报(028-85422114);医院是公共场所,在等候期间或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贵自己的重物品与证件,谨防被骗、被盗(报警电话:028-85422110,110)。
2.入院查询
2.1手机自助预约的患者:在APP中刷新界面,系统自动显示。
2.2其他情形预约的患者:查看《预约告知单》上注明的情况(准确率约90%),也可以到入院服务中心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28-85421772咨询。
特别提示: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本人查询的请携带就诊卡与入院证,委托他人查询的务必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3.入院通知:
3.1手机自助预约的患者:在APP中系统自动推送具体通知日期、时间及注意事项,并附送短信,患方自接到信息后15分钟之内在手机上确认即可(过时未确认的,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
3.2其他情形预约的患者:入院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具体通知日期、时间及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请您保持电话通畅,并及时接听或使用APP时及时完成系统回复,以免影响您的入院计划。
4、入院办理
4.1.打印床位确认单:接到入院通知后(电话或短信),请您务必在通知约定时段,一般到入院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或“综合服务窗口”打印《床位确认单》。
注:不同时间手续办理地点有差异:”
08:00-17:30 入院服务中心1号门内打印签床单→3号门内入院交费
二门诊(第六住院)患者在二门诊楼一楼会计室办理
17:30-21:00 第一住院大楼一楼结算处16号夜间入院办理窗口
21:00-24:00 急诊收费室入院办理窗口
4.2办理入院:请您事先按照入院证上要求的预交款金额准备好现金或银行卡。如果您本次住院属于以下情况:
1、住院费用全额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2、自费患者;
3、非外伤入院患者
建议您尽可能准备一张病人银行一类储蓄卡在入院交费时办理“快捷自助结算”,出院时便可通过自助机进行零排队结算。
4.3心电图检查:缴纳住院费后,持心电图导诊单到入院服务中心“心电图室”完成检查。
4.4入院报到:携带已办理完成的入院相关手续,到指定住院病区“护士站”报到(床位确认单上有病区具体位置的文字指引,入院服务中心接待大厅也可以查询各住院病区的具体位置)。
5.其他特别提示
5.1患者信息变更: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修改已登记或已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相关信息,由患者本人或代理人、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入院服务中心办理(登记电话信息变更请到综合服务窗口;住院信息变更请到入院办理处,姓名变更纠错请到门诊办公室)。
5.2办理入院需携带的证件:入院证、患者本人就诊卡、身份证(儿童可携带户口本)及代理人身份证;成都市医保患者请携带医保卡(证),四川省医保患者请同时携带医保卡(证)和复印件等医保报销所需证书文件。
5.3入院医保登记:
四川省本级、成都市范围内医保患者入院时请持医保卡在入院服务中心3号门内入院收费处进行医保入院登记。
省内异地与省外异地医保患者如果在参保地办理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手续。请入院后在工作日8:00-17:00到第一住院大楼一楼结算处16号窗口办理省内医保入院登记,17-22号窗口办理省外医保入院登记。二门诊(第六住)异地医保患者请到二门诊(第六住)一楼住院结算处登记。
贵州、陕西、辽宁、吉林、安徽、海南、甘肃、西藏8个省份的新农合患者,如办理了跨省就医转诊手续(以手机上接收到国家卫健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发送的短信为准),请到第一住院一楼结算处17-22号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新农合入院登记。